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档案法》、《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加大对机关档案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有效地督促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做好每年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和利用工作,实现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关单位的档案年检工作,是指依法对机关事企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实行逐年申报审验登记的一项制度规定。它是依法监督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一种手段。
第三条 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企业单位、中省地驻神各单位都属年检范围。
第四条 年检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和《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情况。
2、档案管理情况(含领导机构、人员配备、培训教育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3、各门类及各种载体应归档的文件(纸质、电子、照片、实物等)收集是否齐全,归档整理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4、档案室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全宗卷是否建立(或续建),档案管理台账是否完备。
5、提供档案利用,服务机关中心工作是否积极,机关大事记等主要编研资料编写(续编)是否及时、全面。检索工具是否规范、便于利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利用工作是否开展。
6、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 年检依据
1、《档案法》、《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机关档案工作条例》
2、《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
3、《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范围》
4、《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5、《陕西省归档文件整理细则》(实行传统立卷方法的按《文书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的若干规定》执行。)
6、《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7、《基建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8、科技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
9、《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10、《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11、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有关专门档案管理规范文件。
第六条 年检工作由县档案局统一组织(可与档案行政执法同步进行)。各系统主管部门负责安排本系统内的年检工作。每年三月为归档月,8至10月为年检工作月。
第七条 年检登记工作可结合实际实行随报随检制(或集中统检制)。各受检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应归档文件整理完毕,各种编研资料续编后,应组织自检,填报年检申报表,申报年检注册。(申报表一式三份,年检后一份退本单位存档,一份留存主管机关备案,一份收缴档案局。)属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乡镇办事处、中省地驻神单位的由档案局会同有关部门年检注册;属事企业单位的报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检后,由各主管部门统一上报档案局进行年检验收后注册登记。
第八条 县档案局和各主管机关分别建立年检注册登记簿,将每年各机关单位的年检情况注册登记.主管机关负责下属单位的注册登记,将副本报县档案局,以备查。
第九条 年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格次。按照综合打分表实行百分制考评,90分以上为优秀,80至89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年检不合格:1、领导不重视,工作难以开展;2、档案管理人员未参加培训,业务不熟悉,不能正常开展业务工作;3、应归档文件未及时整理或整理不符合规范要求;4、档案室管理混乱,有不安全隐患或未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便管理利用的;5、有违犯《档案法》及有关档案法规的行为发生。
第十一条 检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主管机关组织的检查组依据申报表和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进行实地对照检查,询问了解有关情况。
2、根据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评议检查结果,
当场作出年检结论。
3、检查组在年检申报表上填写年检结论。
4、双方在年检申报表上签名。
5、年检结果将记入年检注册登记簿。
6、各系统年检检查结束后,档案局将会同有关主管机
关档案人员组成年检工作组进行抽查,工作组由3—5人组成。
第十二条 机关档案年检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
年检结论应客观反映该机关单位本年度文件资料归档和档案管理情况,准确反映检查过程,据实指出存在的问题,整改完善意见要具体、直白,不得含糊。
第十三条 每年年检结束后,档案部门或主管部门应在
一定范围内通报年检结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十四条 年检效用
1、年检结论作为考评一个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实绩的主要依据,与档案管理人员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作为该单位档案人员评先、评优的依据。
2、年检注册登记及其年检结论可作为该年度档案移交、进馆的重要依据。被检年度合格优秀的档案、目录,在移交进馆时,档案整理质量免检。
3、对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年检工作组应依情节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被通知单位在整改工作完成后,应申请复检。
4、对年检不合格,在限期内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县内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 年检中发现受检单位有重大违法案件,并已造成丢失、霉变、损毁、伪造、买卖的,应依法立案查处。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神档发[2005]15号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县档案局负责解释。
神木县县级单位档案工作年检内容及评分标准
( 年度)
序
号
|
年 检 内 容
|
标准分
|
评 分 细 则
|
自评
分
|
考评
分
|
备注
|
1
|
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
|
1
|
无分管领导不得分
|
|
|
|
2
|
配有专(兼)职档案员
|
1
|
没有确定专(兼)职档案员不得分
|
|
|
|
3
|
建立了本机关、本系统的档案分类大刚,编号方案,保管期限表和归档不归档范围,四项业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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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每缺一项扣1分
|
|
|
此项为合格必备条件
|
4
|
建立综合档案室,对本单位文书、业务、科技、声像、实物等各门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
4
|
未集中管理不得分
应有而未实行集中管理的每缺一类扣2分
|
|
|
|
5
|
建立了本机关和本系统的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保密制度,鉴定销毁制度,六项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
4
|
缺一个制度扣0.5分
不组织实施扣1分
|
|
|
|
6
|
档案工作于机关各项工作行同安排、同检查、同验收、同总结、同奖罚
|
3
|
年度工作为安排档案工作扣1分
年终工作总结中无总结档案工作扣1分
|
|
|
|
7
|
每年六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各类档案整理工作
|
12
|
为按时整理不得分
不规范整理扣2分
|
|
|
此项为合格必备条件
|
8
|
按时向档案馆移交机关保管十年以上
的到期档案
|
3
|
超一年扣1分
|
|
|
|
9
|
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档案(文书、科技、会计、声像、业务等)均已收集齐全、完整
|
12
|
每发现一类未归档扣2
收集不齐全、不完整的
酌情扣分
|
|
|
|
9
|
归档文件的制成材料和书写材料有利于长期保管,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水彩笔、纯蓝墨水等不耐字迹材料
|
4
|
根据抽查情况酌情打分
|
|
|
|
10
|
归档文件质量符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要求
|
10
|
分类不合理扣2分
期限划分不准确扣1分
排列混乱扣2分
件号编制不规范扣2分归档章、归档文件目录备考表、编填不规范扣3分
|
|
|
|
序号
|
年 检 内 容
|
标准分
|
评 分 细 则
|
自评分
|
考评分
|
备注
|
11
|
实行计算机管理利用档案,应用了档案管理软件,有文件机读目录
|
6
|
缺一项扣2分
|
|
|
|
12
|
以卷整理的案卷质量符合要求
|
6
|
卷内文件所反映的问题集中,并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得2分
案卷标题拟写简明、准确,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得2分
页码编制规范得1分
卷内目录、备考表填写规范、清楚得2分
|
|
|
|
13
|
有符合“六防”要求的档案专用库房
|
4
|
没有档案专用库房不得分
库房不符合“六防”要求扣2分
|
|
|
|
13
|
各类卷皮、卷盒、目录规范统一,符合国家规定,卷面填写清楚,装订符合要求
|
6
|
卷皮、卷盒、目录规范得2分
案卷封面、脊背各类目填写准确2分
装订结实、美观得2分
|
|
|
|
14
|
有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的档案装具
|
4
|
没有档案柜不得分;
档案柜质量不好、数量不足扣1-2分
|
|
|
|
15
|
编制了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归档文件整理说明、大事记
|
4
|
每缺一项扣0.5分
|
|
|
|
16
|
编有各类档案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适用的各种检索工具
|
5
|
每缺一年扣2分
目录编制不规范扣1分
|
|
|
|
17
|
建有档案借阅登记簿、档案利用登记簿、档案移接交登记簿
|
3
|
每缺一项扣1分
|
|
|
|
加分部份
|
|
|
|
|
|
1
|
重大活动档案及时上交县档案馆
|
2
|
在总分中加2分
|
|
|
|
2
|
编有本单位年鉴
|
2
|
在总分中加1分
|
|
|
|
3
|
现行文件及时移交县档案馆
|
2
|
在总分中加2分
|
|
|
|
自
检
情况
|
自检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年检结论
|
|
年 检 格 格 次
|
年检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整
改
完善意见
|
|
年检组长签字:
被检单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复
检
结
论
|
|
复 检 格 次
|
复检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神木县档案工作年检登记表
( 年度)
单位名称
|
(盖章)
|
单位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详细地址
|
|
档
案
机
构
人
员
|
综合档案室归口部门
|
|
当
年
文
件
材
料
归
档
情
况
|
文书档案
|
|
分管领导姓名
|
|
职 务
|
|
基建档案
|
|
部门负责人姓名
|
|
职 务
|
|
设备仪器档案
|
|
档案员姓名
|
|
专兼职
|
专职□
兼职□
|
会计档案
|
|
兼职档案人员数
|
|
声像档案
|
|
年
度
检
索
工
具
|
档案目录(归档文件目录)
|
( 册 )
|
专门(专业)档案
|
|
其他类别档案检索工具
|
|
荣誉实物档案
|
|
是否编制《归档说明》
|
是□ 否□
|
电子公文档案
|
|
年度编研材料(名称、字数)
|
|
保
管
条
件
|
库房面积
|
m 2
|
灭火器
|
个
|
复印机
|
台
|
空调机
|
台
|
档案柜
|
套
|
密集架
|
列
|
计算机
|
台
|
打印机
|
台
|
扫描仪
|
台
|
档案现代化管理情况
|
是否应用规范的档案管理软件管理档案
|
是 □ 否 □
|
档案管理是否纳入本单位的办公自动化系统
|
是 □ 否 □
|
档案目录是否已输入电子计算机
|
是 □ 否 □
|
档案目标管理情况
|
年 月实现省 级目标管理
|
|
|
|
|
|
|
|
|
|
|
|
|
|
|
|
|
注:当年档案数量请注明具体的册、卷、件、盒数量名称。
神木县机关档案年检申报表
(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