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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神木县委办公室 神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县档案工作的意见
更新时间:2011-11-13  (浏览 15926 人次)

中共神木县委办公室  神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县档案工作的意见

 

为了深入  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省档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我县档案管理水平,使之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县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建设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档案工作已逐步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好新时期档案工作,对推动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县档案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档案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档案法》未能得到全面落实,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经费投入不足等一系列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问题。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将档案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增强档案意识,全面加强档案科学管理,更加有效地保护利用档案资源,促进档案事业与其它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档案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努力采用现代化手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争取到“十一五”末使档案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服务功能更加齐全,信息化技术得到普及,推动我县档案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   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档工作

要把依法治档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认真抓好《档案法》和《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的  彻落实。一要广泛开展档案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推动档案法制化建设进程。要把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县普法教育规划,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档案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将电子文档管理、重大活动档案管理、新领域档案管理等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县上要严格执行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技改项目等档案专项制度,未经档案专项验收的工程项目,不得通过整体验收。三要加强对档案的基本管理。县上要将档案工作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内容,列入年终考核。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省市驻神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应档案工作制度及规章制度,配齐人员,落实责任,确保档案资源齐全完整。四要依法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对档案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高全县依法管理档案工作的水平。

三、  切实搞好档案工作基础建设

一是认真抓好档案资源建设。要严格文件归档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把职务范围内形成的文件材料以及各种文字、音像、图片、证件、资料等据为己有,拒绝归档。按规定应集中管理的档案,不得分散保存;列入县档案馆进馆范围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完整地向档案馆移交档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推迟移交时间或截留档案;要切实加强对重大活动声像档案和管理工作,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市领导来我视察工作和县上的重要会议、外事活动,以及我县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重大事件等形成的声像档案,由县档案馆统一集、保管和利用。县档案馆要面向上会、面向民间开展档案的收集和征集,特别要注重对反映地方特色的名人名胜、名优特产等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征集,按照“抢救第一”的原则,抓紧抓好珍贵历史档案和抢救和征集工作。“十一五”期间县财政要每年安排档案抢救专项经费和档案征集专项经费,以满足这两项工作的需要。要切实做好馆藏档案资料的日常保管和维护工作,从2006年起,县财政每年要依据保管档案的实际数量向同级档案馆算核拨档案保管维护费。

二是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要切实重视和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档案信息化与社会信息化同步协调发展,按照文档一体化要求和国家有关档案信息化的技术规范,妥善做好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电子文件的积累、鉴定、著录、归档、保密、接收和保存工作。要把电子档案连同相应的纸质档案一并列入县档案馆的接收范围。县档案馆要逐步研究制定档案信息数据库建设规划,尽快建成档案目录数据库、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逐步实现档案信息数字化。档案馆还应在政府网站上建立档案信息网页,逐步开展档案信息远程在线查询,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和现行文件网上利用。

三是加强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执照国家档案局“把档案馆建成党和国家重要档案保管基地、利用档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现行文件集中向社会公开的中心和档案资料信息服务中心”的要求,要把档案馆库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文化建设总体规划,列入文明城市考核内容,不断加大馆库基础设施和基本功能建设力度,切实解决档案保管条件落后和馆库功能不健全等问题。要加快县档案馆装备现代化建设步伐,逐步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温湿度自控系统、网络在线查询和垂直运输系统等现代化设备,确保馆藏档案安全和档案保管利用工作科学高效。

四是不断创新档案服务机制。要积极支持综合档案馆建立“现行文件查阅利用中心”,并列入政务信息公开体系,及时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大力配合,及时将应公开的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料、刊物等送交县档案馆。要把档案馆纳入全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创建范围,充分发挥档案馆的社会文化教育功能,档案部门要不断完善管理方式和手段,牢牢把握贴近中心、贴近群众的服务方向,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要在做好国有企业和国有改制企业档案管理的同时,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建档工作,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供服务;扎实有效地开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提高社区档案工作,为社区管理提供服务;将信用档案信息管理纳入信息体系建设,为建设“成信神木”服务。按照精简、统一、效用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城市档案中心和机关档案中心的模式。大力发展档案中介服务,加强对档案中介机构的监管。

四、认真抓好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要重视档案机构和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档案工作的特点,加大档案系统干部任用和交流力度,增强档案干部队伍的活力。个部门、单位都要确定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档案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档案馆人员编制要按馆藏档案的数量和有关标准确定,人员配备要与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机关档案保管1500卷(盒)以上和下属单位较多的部门要配备专职档案人员。县直部门和乡镇机关也要结合实际,确定专(兼)职档案人员。要进一步改进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根据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适当增加档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即使解决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教育和鼓励他们安心本职工作,做好本职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进一步优化档案干部队伍结构,积极选调专门人才充实档案干部队伍。不断加强对档案干部队伍的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我县档案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