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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县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3-10-09  (浏览 106310 人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提高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按照2013年5月8日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预算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预算信息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是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民主政治进程的推进,社会各界对预算信息公开的期望和呼声也越来越高。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社会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有助于建设高效廉洁政府,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办事效率;有助于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二、预算信息公开的原则
    (一)依法公开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公开。
    (二)最大限度的原则。以多种有效发布方式发布最大限度的信息内容。
    (三)真实公正的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财政工作实际。
    (四)注重时效的原则。信息发布应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的现实需求。同时,要注重适时,准确把握信息发布的时机,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便民的原则。对公开的信息要进行整理、加工,内容简明、形式多样,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三、预算信息公开的职责
根据工作职责和分工。分别由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预算单位承担相应的指导、监督和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一)财政部门负责对全县预算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负责全县政府预算和决算信息的公开,并对所公开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二)部门预算单位负责本部门预算信息和民生工程项目公开工作,对所公开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对本部门预算、民生工程项目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负责指导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三)审计部门负责监督预算信息公开的真实性。
    四、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
    (一)财政部门:负责公开经人大审议批准的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相关报告和报表。
    (二)部门预算单位:负责公开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民生工程项目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具体公开内容是:
    1、部门预算说明。对本部门预算情况进行说明,包括:本部门职能和机构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收入和支出总体情况以及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2、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3、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包括:
    (1)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车辆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和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车辆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和其他各类交通工具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5、本部门单位负责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具体有:教育优先工程、医疗健康工程、公共文化工程、扩大就业工程、社会保障工程、住房安居工程、扶贫济困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幸福人居工程、平安神木工程。
    (三)二级预算单位和报账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公开预算信息和民生工程项目预算,不再单独公开。“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由主管部门和二级预算单位分别公开,报账单位“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由主管部门汇总公开。
    (四)各预算单位负责公开本单位“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在主管部门公开预算信息时同时公开上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情况。2013年各预算单位在主管部门公开预算信息时同时公开今年上半年“三公”经费累计支出数。
    (五)财政总预算、总决算相关报告和报表、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通过县政府或本单位门户网站作为公开载体;民生项目通过印发文件汇编、宣传资料、解读材料、办事指南等方式公开。
    五、预算信息公开的工作安排
    (一)按市政府要求,分步实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8月底前,所有县政府组成部门和所属事业机构(除涉密部门外)完成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从2014年起,县委各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镇(办事处)全面推行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并实行常态化。
    (二)财政部门在人大审议批准预决算40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各预算单位在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六、预算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观念,真正理解预算信息公开的深刻内涵和现实意义,增强预算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抓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配合。财政、审计和部门预算单位要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组织保障,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主动沟通对接,共同做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三)强化预算管理,夯实公开基础。各部门要做好预算数据分析,做到情况清晰,说明充分,心中有数。要密切关注预算信息公开后社会各界的反响,建立预算信息公开反馈机制,及时收集预算信息公开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解释工作。通过预算信息公开促进预算管理改革,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打好基础,确保我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2013年XX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XX部门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3、XX部门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4、XX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