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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档案馆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0-07-16  (浏览 156029 人次)
    在党的领导下,神木市广大干部群众正在全力以赴打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人民战争、阻击战、总体战。为及时、翔实地记录和保存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生动实践与感人事迹,从即日起,神木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具体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反映神木市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感人事迹的相关资料(医务工作者和村、社区工作者、志愿服务者等一线防控人员的工作照片、影像、抗疫工作日记、“请战书”、书信、实物等资料;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全力协助或配合政府进行防控疫情具体举措材料,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视角下的真实感人的事迹材料);
    2.反映神木市支援湖北等地,在抗击疫情中作出贡献的典型人物和事迹资料;
    3.以抗击疫情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篆刻等艺术作品;
    4.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包括能够完整体现某一主题的组图和音视频资料,对一线医务工作者、治愈者的采访音视频资料等);
    5.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财物的凭证、记录,各类通行证、采购证;
    6.其它各类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体现神木市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载体形式可以多样;
    2.照片应为用数字成像设备直接拍摄形成的原始图像文件,反映同一场景的数码照片一般只选一张,注明拍摄者、拍摄对象、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影像清晰、画面完整端正、主题突出,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
    4.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
    三、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组织及个人通过来电、来函商洽捐赠事宜。电子类档案可将所捐文件资料发送至神木市档案馆邮箱,或将相关材料邮寄、送交神木市档案馆;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神木市档案馆对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按照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将视情况颁发捐赠证书;
    3.捐赠单位或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四、征集时间
    截至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8352294
    联系邮箱:1612027435@qq.com
    联系地址:神木市麟州街道黄庄路北一巷13号
 
神木市档案馆    
2020年7月10日